一、举办目的
台湾国际纪录片影展做为一个重要的文化平台,希望引荐来自国际、亚洲、华人的优秀纪录片,透过放映、交流与讨论,推动纪录片的发展。
二、影展日期
第十一届台湾国际纪录片影展将于2018年5月4日(周五)至5月13日(周日)举办。
三、报名资格
1.影片须为2015年12月1日后(含)完成之作品。
2.报名影片须为*台湾首映(台湾作品不在此限)。
3.欢迎多元形式美学纪录片参加,凡制作方/创作者认定该作品为纪录片者皆可报名。
四、报名须知
1. 收件截止时间为台湾时间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止,报名系统将于晚间23:59关闭,逾时不候,请尽早报名并寄送资料,以免影响参赛权益。
2. 免报名费。
3. 报名者须填写线上报名表,请于报名时选择试看片提供方式,本影展可接受(1)下载链接 (2)邮寄DVD。
4. 选择提供下载链接者,档案格式限为MP4,请以英文片名作为档案名称,并确认影片连结及密码在入围结果公布前保持为有效连结,切勿更改连结路径,以免影响甄选作业。
5. 选择提供试看DVD者,需准备二份DVD,寄至主办单位指定收件地址,并标明「原文或英文片名」、「片长」及「报名序号」(线上报名完成后会获得序号),切勿黏贴贴纸或标籤影响光碟读取,损害您的参赛权益。主办单位收到试看影片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6. 非华语或非英语发音之试看影片必须有英文字幕。
7.所有报名影片相关资料将由影展存档,仅供内部及学术研究之用,未经授权不做任何形式公开放映。
8. 报名者须自付寄件邮资,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9. 报名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参加竞赛与展映之权利。若因参加本影展而侵犯他人权利,报名者须负全责,与主办单位无涉。
10.报名者须保证报名资料正确无误。
11.凡报名者,视同同意本简章规定。
12.若有违反本简章之规定,经查证属实,主办单位得取消参赛资格。
13.本简章如有未竟事宜,主办单位得依实际需要修正或另行补充。
五、竞赛奖项
1. 国际竞赛
不限影片形式与长度,全球符合报名资格之作品皆可参加。
(一) 首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40万元与奖座一式。
(二) 优等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18万元与奖座一式。
2. 亚洲视野竞赛
鼓励具有独特观点之亚洲纪录片。以亚洲为题材或由亚洲导演拍摄之作品,不限影片格式与长度,凡符合报名资格者皆可参加。
(亚洲定义请见此处,亚塞拜然、乔治亚、哈萨克、土耳其等横跨欧亚国家从宽认定。)
(一) 首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40万元与奖座一式。
(二) 优等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18万元与奖座一式。
(三) 评审团特别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4万5千元与奖座一式。
◆ 单一影片不得同时报名「国际竞赛」及「亚洲视野竞赛」项目,请于填写线上报名表时择一参加。
3.台湾竞赛
凡台湾创作者(持有台湾身份证或居留证者)拍摄之作品,不限影片格式与长度,即符合报名资格,请于填写线上报名表时勾选参加。
(一) 首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30万元与奖座一式。
(二) 优等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15万元与奖座一式。
4.特别奖项
(一) 华人纪录片奖
此奖为鼓励华人纪录片发展。凡入选本届影展观摩或竞赛单元,以华语发音、华人题材或于华人地区拍摄之作品,符合报名资格者,将由初选小组与主办单位共同推选角逐名单。
1. 首奖一名,颁予奖金新台币30万元与奖座一式。
2. 评审团特别奖一名,颁予新台币15万元与奖座一式。
(二) 青少年评审团奖一名:由青少年组成评审团选出得奖作品,颁发奖金新台币4万5千元与奖状一纸。
(三) 观众票选奖一名:由观众票选结果产生,颁发奖状一纸。
六、评选方式
1.初选
聘请专业人士组成初选小组,从所有报名影片中选出竞赛单元入围作品,名单将于2018年2月公布于影展官方网站。
2.决选
聘请国内外专业人士担任评审,于影展期间进行阅片及评选。评选结果以评审团之结论为最终依归,于影展颁奖典礼公布。
七、入围及得奖影片义务与须知
1. 国际竞赛、亚洲视野竞赛及台湾竞赛之入围影片,将由主办单位赠予入围证书,邀请该影片导演或製片共一名出席影展,并提供必要住宿及限额来回机票(细则另行通知)。
2.本影展仅负担放映拷贝离开台湾至指定地点之单程运费。
3.主办单位得因映演需求製作入围影片之中文或英文字幕版拷贝并留存,非影展期间未经授权不做任何形式公开放映。
4.入围影片须于影展期间无偿提供影展单位放映,最多4次。
5. 得奖影片将于影展期间加映1次。
6. 得奖影片须免费授权主办单位于影展结束后,两年内共计10次推广放映。
7. 入围影片须授权影展使用影片资料及片段作为宣传用途。
8. 入围台湾影片之报名素材(文字、照片),得收录于Taiwan Docs纪录片资料库与年度目录手册,相关资料仅为推广纪录片非营利使用。
9. 报名作品一旦入围(以官网公告为准),即有义务全程参与本届影展,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赛。
10.凡本国得奖者,依法须代扣10%所得税金;外国得奖者,依法须代扣20%所得税金,美元依当时汇率计算给付。
八、入围影片需求素材
1. 入围影片之正式放映拷贝,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寄达主办单位指定地址,非英语发音影片必须有英文字幕,可接受之主要放映格式为DCP、蓝光、HD规格档案 (MOV/AVI)。。
2.影片预告片:格式以MOV档(1920x1080)为主,须附中文或英文字幕,作为影展宣传使用。
3. 剧照:至少3张(画素300 dpi或档案1MB以上)。
4. 中文、英文或原文对白本。
5.若影片入围,影展单位会请您儘速提供宣传与放映相关额外资料,亦欢迎提供其他文宣品及素材,如明信片、海报等。
九、资料寄送
收件地址暨联络方式如下
台湾国际纪录片影展 节目组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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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86-2-2395-6556
传真:+886-2-2395-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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